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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批准证书 2017年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3-15 来源:商务局 录入:Gov144


中石化、中石油湖北咸宁崇阳分公司及各加油站(点):

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,规范成品油企业经营行为,根据商务部对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部署及《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成品油零售业经营批准证书2017年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》(咸商发[2018]4号)文件要求,县商务局将于2017314日至331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(点)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年度检验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1、办理时间

县商务局组织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原则在今年3月底完成。

2、提交材料

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,申请人应向县商务局提供下列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。

1)《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》;

2)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;

3)工商部门有效核发的营业执照;

4)安全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;

5)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进、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,或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;

6)加油站(点)的产权证明文件;

7)企业上年度在质量、计量、消防、安全、环保等方面是否在违法、违规情况的说明。

8)审核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3、工作要求

县商务局结合2017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,根据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要求,逐项检查各类型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,主要包括:一是成品油经营资质情况。是否遵章守法、证照齐全,亮证经营,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健全,有无超范围经营;二是经营设施情况。加油站(点)各种经营设施是否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,有无事故隐患,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、措施不得力的一律暂缓办理年检手续,拒不整改的,上报取消其经营资格。三是经营状况。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销售油品,对加油站的购销台账制度、油品来源情况,上报商务主管部门,是否已升级为国V汽柴油,是否按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挂牌销售。四是诚信经商情况。有无掺杂使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、短斤少两等现象。五是是否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和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工作。六是是否重新编制本企业“两化”体系隐患排查清单并上网报备,是否按时完成“两化”体系建设隐患排查上报工作。

对检查合格的企业名单,将通过咸宁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,对于年度检查中不合格的加油站(点),县商务部门将下达《限期整改通知书》,要求企业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,一个月内完成整改。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站(点),按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崇阳县商务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314